海外業主賣屋面對新稅項
(華頁訊)由明年七月起,住宅海外業主需要支付全新的預繳稅。
今年五月發表的財政預算案已提及該稅項,預算案同時提出所有在購入後兩年內出售的投資物業,均需支付資本增值稅。
海外業主跟本地業主的最大分別,是他們沒有「自住物業」可以免稅。
該預繳稅的稅率為海外業主獲利的33%(如果以公司名義持有,則是獲利的28%),或成交價的一成,以較低者為準。
「海外人士」包括在海外居住的紐西蘭公民,定義是他們在過去三年在海外居住。
持有紐西蘭居留資格人士,假如在過去一年未有在紐西蘭居住,將被列為海外人士。
稅收部長Todd McClay表示,這新稅項針對海外居住的業主,因此,涉及的紐西蘭物業應該不會屬於業主的寓所。
(2015/11/18 10:55:14)